
根据伊斯兰中心针对德国联邦宪法保护办公室的行动提出的反对和申诉,汉堡行政法院周五维持了该中心活动的分类为“伊斯兰极端主义”。2018年和2019年,联邦宪法保护办公室将蓝色清真寺的活动列为“极端伊斯兰组织”。在今年四月和五月举行两次口头听证会后,汉堡行政法院针对伊斯兰中心提出的申诉发布了书面裁决。法院的裁决承认部分接受原告的申诉,导致联邦宪法保护办公室禁止公布该报告的特定部分。然而,伊斯兰中心对将“蓝色清真寺”归类为“伊斯兰极端组织”的质疑并未成功,因为法院认为这一点具有法律效力且无可争议。德国联邦宪法保护局发布的报告称,“蓝色清真寺”支持协会已被列为积极“追求反宪法目标”的伊斯兰极端组织。判决书全文尚未公开,涉案各方仍可提出上诉。在最近致德国内政部长南希·费瑟的一封信中,世俗伊斯兰协会呼吁立即停止与穆斯林中央委员会的合作。世俗伊斯兰协会以汉堡伊斯兰中心成员身份为由,要求立即终止与穆斯林中央委员会的合作,汉堡伊斯兰中心被联邦宪法保护办公室列为“极端主义中心”。信中称,汉堡伊斯兰中心还从事传播反犹太主义、宣传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意识形态以及对流亡伊朗公民进行监视等活动。据德国《世界报》和联邦宪法保护局报道,汉堡伊斯兰中心被认为是违背宪法价值观的伊斯兰政权的代表。保护宪法办公室认为汉堡伊斯兰中心负责管理阿尔斯特地区的伊玛目阿里清真寺,作为伊朗政府在欧洲的枢纽。几十年来,它一直受到监视。去年11月,汉堡地方当局驱逐了伊斯兰中心代表赛义德·苏莱曼·莫萨维-法尔,指控他与恐怖组织有密切关系。针对 Mosavi-Far 的指控包括支持极端主义和恐怖什叶派组织,以及出于同一目的在 Facebook 上分享宣传视频。德国当局声称,除了参与和支持什叶派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组织外,莫萨维-法尔还与两个从事金融援助的组织有联系,这两个组织被发现与黎巴嫩真主党的代表有联系。据称,莫萨维-法尔积极参与在 Facebook 上分享真主党的宣传视频和照片,并在该平台上对该组织的伤亡表示哀悼。尽管法院下令离开德国,莫萨维-法尔以孩子的教育为由,一直留在德国直到最后一刻,但最终还是返回了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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